人社部:七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向社会公布

健康新闻 2025-03-09 07:19健康新闻www.xiang120.com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自2017年起正式实施,旨在强化劳动保障监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的负责人于近日发表了谈话,明确指出了七大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需要被社会公布。

这七大类违法行为包括:

第一类,雇主克扣或故意拖欠劳动者工资,涉及数额较大,甚至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地步,严重到需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对所有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的严重侵犯。

第二类,企业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保障,任何损害这一权益的行为都应受到严厉打击。

第三类,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行为,如超时工作、不按规定发放假期等,情节严重。这是对工作权的侵犯,严重影响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第四类,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行为。此类行为严重侵犯了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

第五类,违反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童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必须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行为。

第六类,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此类行为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予以公示和惩戒。

第七类,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对于被社会公布的用人单位,不仅会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信用体系,还会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这意味着,违法用人单位将会面临更严格的市场约束和更高的违法成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也正在逐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信息公开透明,让劳动者得到应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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