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一家超市卖过期食品 称员工眼神不好

健康新闻 2025-03-18 09:01健康新闻www.xiang120.com

今年五月的一个明媚春日,张先生在通州区张家湾镇的一家超市购买了价值390元的各类食品,满心欢喜地回家准备享用。打开食品包装后,他惊讶地发现其中一瓶辣酱的生产日期早已远去,那瓶辣酱竟然已经过期近半年。他怀着疑惑和不安的心情逐一检查其他食品,结果发现大部分都已经过期。

面对这一连串的失望与愤怒,张先生立即带着那堆价值300元的过期食品返回超市,寻求一个合理的解释。超市的工作人员给出的回应却让他感到有些无奈和不解,他们说:“可能是有些员工眼神不好,没有注意到这些食品的生产日期。” 张先生对此无法接受,他认为超市的这种解释缺乏责任心。

在经过与超市的交涉却无果后,张先生选择了向通州工商分局张家湾工商所投诉。张家湾工商所迅速响应,立即约见了这家超市的负责人。在事实面前,超市方面承认了因为自身的工作失误给张先生带来了困扰和损失。

经过工商所的调解,超市方面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并且按照过期食品价款的十倍标准,一次性赔偿了张先生3000元。工商所也对这家超市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下达了一万元的罚款决定书。

这一事件不仅提醒了超市管理方要严格把关商品的保质期,也警示了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对于过期的商品要敢于向商家提出质疑和投诉。工商部门的及时介入和处理,也维护了市场的公平交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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