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食药监局出新规:代客煎中药须按章法办

健康新闻 2009-03-13 12:41健康新闻www.xiang120.com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医疗机构煎制中药液的行为,10月22日,太原市食药监局出台了《太原市医疗机构代客煎制中药液管理规定》。

  为规范代客煎药,规定指出,医疗机构必须凭患者处方煎制中药液,并按规定保存处方。
 
 
如按固定处方批量煎制中药液,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制剂许可证和相关制剂批准文号。

  ,按要求,在代客煎药时,医疗机构的煎药环境、使用器具、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煎制中药液应根据方剂的性能进行煎煮并做好煎制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煎煮日期、患者姓名、领取人等。煎好的中药液应在外包装上粘贴标签,标签上注明患者姓名、科别、煎药日期、储存条件、有效期;并在煎药当日发给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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