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招:跳槽切忌不辞而别
时下,一些人将随意辞职,炒老板的“鱿鱼”,视作一种潇洒的自我展现,仿佛这是现代社会的必备气质。他们坚信,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人才流动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即便不通知单位就直接离职,也被视为个人选择的自由。这种风气绝不可长。
市场经济下的人才流动,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秩序。资源的合理配置,包括人力资源,必须在有序的前提下进行。国家人事部制定的《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人才离职必须遵守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不能随意离职,更不能带走原单位的科研成果和技术资料。这不仅是对职业道德的尊重,更是对法律规则的遵守。
在现实中,“跳槽”频繁的人往往在人才市场上失去欢迎。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除了看重人才的才华外,更重视他们的敬业精神和对企业的忠诚度。一个频繁更换工作的求职者,往往会被视为缺乏责任感和忠诚度,从而失去就业机会。在日本的一些大型企业和集团,主动跳槽次数过多的员工往往会被排除在招聘名单之外。这充分说明,随意的跳槽行为在人才市场上并不受欢迎。
“跳槽”不辞而别的行为不仅害人,也害己。作为人才,我们应该深入学习人才流动方面的政策、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当我们真的需要跳槽时,应该三思而后行,按照政策、法规办理相关手续。找到工作后,我们应该专注于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技术技能,这是我们作为职业人的基本素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稳健前行,避免被淹没。
我们必须明白,市场经济下的自由是有边界的。在追求个人发展的我们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尊重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和协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个人价值,同时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