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老汉连番盗窃药店

健康新闻 2022-06-25 11:36健康新闻www.xiang120.com

         老汉为省钱接二连三的光顾同一家药店进行盗窃,每次仅仅取走2盒药品,虽然丢失药品数量不多,但因为这样一个的小偷确实非常罕见,最终药店调取了监控发现老汉的偷盗行为,在被警方抓获后,老汉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声称自己因为有暗病不好意思买药,所以才秘密窃取药品。

家住广西柳州市柳江区的韦某今年60多岁,因为上了年纪,经常胃疼和便秘,然而因为不好意思开口买药,竟然使出非常手段获取药物。韦某第一次偷药发生在2018年6月16日,当时韦某在柳江区新兴工业园一药店内,乘营业员不注意将一盒排毒某某胶囊顺走。
这一次侥幸得手,让韦某尝到了甜头。在偷盗的药品用完以后,他又故伎重施,前往同一家药店进行偷窃,短短20几天时间,韦某先后三次在该药店盗走排毒某某胶囊和某某水及胃药,但每次仅偷两盒。
虽然数量不多,但药店丢失药品还是没心细的营业员发现,刚开始以为自己盘底有问题,随后经过清点发现确实是人为盗窃。此后药店打开监控进行排查,发现了韦某多次到该药店盗窃药品的犯罪事实。
经鉴定,韦某盗窃药品总价166元,因其多次入室盗窃,已经触犯了法律。警方立案侦查后将韦某抓获,并移交当地检方以犯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检方指控罪名成立。根据韦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最终法院依法判处韦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违法所得予以退赔。
财物经常无端丢失,着实让人烦恼。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自古以来就是刑法范畴的,古代有剁手、刑欧、杖责、膑足等刑法处置。但进入现代社会后,肯定要文明得多,如果积累到一定的数额或者连续多次作案的话,肯定会受到刑法重处。
我国对盗窃罪的以盗窃金额或盗窃行为量刑标准,也就是只要有盗窃行为,只要达到任意一种就会触犯刑法。本案中韦某虽然盗窃的金额不大,但其手段恶劣,连续多次实施盗窃,这就不能以盗窃金额进行量刑,而是以其行为量刑。
盗窃罪判刑最低起点是拘役,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因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必须满足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和多次盗窃或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等条件。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至50万元为起点。
当然判处无期徒刑不仅要从盗窃金额量刑,还要对其手段进行分析,如是否伤人,致人身亡等等,当然如果有上述两种情形,还会参照故意伤害和故意害人罪进行量刑。
盗窃罪如果情节轻微,年龄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还有就是全部退赃、退赔的,主动投案的,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犯罪处理。
然而不幸的是本案中的韦某既没有主动投案自首,也没有被其他人胁迫作案。虽然他辩解自己因身患暗病才偷拿药品,但这绝不是免罪的理由。如果以此推理,身患绝症就可以为所欲为了,那置法律于何处呢?
连小孩都知道,无论什么原因,偷拿别人东西都是不对的,可惜韦某年过六旬,却没有坚守这个道理,最终老马失蹄,身陷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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