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为给“暴走团”让路而限行,不合情也不合理
机动车限行,为“暴走团”腾出道路,这是否是过度的妥协?在临沂“暴走团”车祸事件、南通公交司机因未及时让路遭暴打风波后,公众的目光再次聚焦于青岛“暴走团”。青岛八大峡广场周边路段,为保障“暴走团”的安全,开始实施夜间机动车限行。这一弹性措施下,“暴走团”得以在无车通行的道路上自由行走。
执法部门的妥协,或许出于对老人安全的关心总不能让老人在繁忙的车流中冒险锻炼吧。这种折中之举是否等同于“和稀泥”?“暴走团”出现在只允许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上,已经构成了非法行为。即使部分老人强调锻炼地点距离遥远、不便等理由,也不能成为他们占道的借口。
一些执法部门对此采取绥靖政策,甚至不惜牺牲机动车的路权。机动车限行必须有法律授权,依法实施,而使用限行措施的条件也应被严格限制。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让机动车为“暴走团”让路,无疑会引发质疑:凭什么?这样的做法只是治标不治本,甚至可能激化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
“暴走团”现象反映出城市基础设施与老人锻炼需求之间的矛盾。我们不能否认老人们有锻炼身体的权利,但他们必须在合理合法的框架内进行。当务之急是为老人创设更多的便利设施,执法部门也应该意识到,短期的应对措施可能会引发新的问题。我们需要守住红线,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寻求解决方案,让所有人包括“暴走团”都能心服口服。
我们必须强调,任何群体在追求自身权益时,都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对于“暴走团”这样的社会现象,我们需要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寻求各方利益的平衡。我们也要呼吁社会各界,包括媒体、公众等,以理性的态度看待这一问题,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媒体人李勤余的观点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入思考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