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杀人潜逃23年追诉期已过 最高检核准追诉
健康新闻 2025-03-09 09:49健康新闻www.xiang120.com
在岁月的长河中,一起发生在23年前的恶性案,经过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检察院的不懈努力,最终将两名犯罪嫌疑人绳之于法。这起案件发生于1994年2月9日的凌晨,当时,犯罪嫌疑人郭某及其同伙,因一时的贪念和输牌的挫折,对一家食杂店展开了残忍的。
在那个寒冷的夜晚,他们以买烟为由叫醒了食杂店老板,趁其不备之际,将其控制并索要钱财。被害人的反抗激发了犯罪嫌疑人的残忍本性,他们竟然将食杂店老板残忍杀害,并用捅坏了被害人的眼睛。他们在食杂店内抢得480元后逃离现场,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这起案件给当地社会带来了极大的震动,村民们人人自危,一片恐慌。被害人的家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不得不离开村庄以寻求安宁。为了寻求公正,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这起案件进行追诉。他们经过审查认为,虽然这起案件发生在1994年,超过了追诉时效,但是考虑到其恶劣性质、残忍手段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必须对其进行追诉。
于是,尤溪县人民检察院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经过长时间的努力,最终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两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这起案件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对投案自首的郭某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对被公安机关抓获的同伙判处无期徒刑。
这一判决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惩罚,也是对社会的警示。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起案件的追诉和审判,彰显了我国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对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的决心。我们应该铭记这起案件的教训,珍惜生命,尊重法律,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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