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天宇药业声明称胶囊批次不适用新国标 产品可信
针对近日关于胶囊使用工业明胶的争议,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站出来发声。此次事件涉及到药品质量与公众健康,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对此事高度重视。
在不久前央视新闻的曝光中,浙江省新昌县的某些胶囊厂家被指出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空心胶囊。我们的抗病毒胶囊(产品批号:091102)也被提及,有关其药用胶囊的铬含量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在此,我们希望通过这份声明,澄清一些重要的事实。
关于抗病毒胶囊(产品批号:091102)的铬含量问题。该批次产品是在2009年11月份生产的,当时我们执行的是2000版药典的标准。按照那时的检验标准,该批次产品的重金属含量是合格的,并没有违反当时的检测标准。
关于央视记者抽检不合格的依据问题,我们强调,不能简单地以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2010版药典作为标准来评判我们2009年生产的产品。我们应当遵循的是产品生产时的检验标准,也就是2000版药典的规定。
对于此次事件,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但我们也有信心地表示,我们公司现在合作的胶囊厂家,其资质证明是齐全的,产品也是合格的。我们始终坚守质量关,从正规的购货渠道采购原辅料与包装材料。我们请各合作的公司相信天宇药业所生产的药品都是按标准合格的药品。
我们也对由此次事件给大家带来的困扰和影响深表歉意。我们理解这可能会对各合作公司以及消费者造成的不便和疑虑,对此我们深感抱歉。我们将继续努力提升产品质量,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我们也请求各合作公司的理解与支持,与我们共同维护药品市场的健康秩序。
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声明,我们将始终秉持质量至上的原则,确保公众的健康安全。我们将继续与各方紧密合作,共同为公众的健康福祉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