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艾滋病的法律环境需要改善
艾滋病,是一种对人类生命构成严重威胁的传染病,尽管医学技术不断进步,它依然无法被完全治愈。这种传染病既难以感染,又难以治疗,反映出的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挑战,更是社会层面的问题。
一个国家如果能有效控制艾滋病的流行,表明其社会各阶层和谐共处,经济和社会的良性运行,以及主流价值观的积极引领和的高效响应。反之,艾滋病疫情的蔓延也揭示了一些社会问题。
面对这一全球性的挑战,中国正处于独特的社会转型阶段,其应对方式具有标识性意义。为了有效应对,我国于1月29日颁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这一条例由国务院***温家宝签署,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条例的制定背景是中国在艾滋病防治方面已积累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经验。
条例的出台并非一蹴而就,其最初草案是在1998年开始起草的。在此之前,中国已经制定了500多件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参与或认可的国际公约和文件。超过20个省市已经制定了地方性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或办法。法律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法律法规总是在不断地制定和修订。对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如此,我们只能通过不断的完善,为艾滋病防治提供一个日益优化的法律环境。
此次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有许多亮点。其中,一是明确了反歧视和保护隐私的原则,这是尊重每一个人权利和隐私的体现;二是确保医疗机构不会对艾滋病感染者或患者推诿或拒绝治疗其他疾病,同时严格防止医源性和血缘性传播;三是规定应为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参与艾滋病防治活动提供资金支持,这既是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需要,也是公民作为国家主人地位的体现。
和许多转型期的法律法规一样,该条例还有许多需要细化和完善的地方。例如,需要明确各部门和各级别之间的职责划分、衔接、配合及其程序,形成一种机关之间、和民众之间的相互制衡。这需要在条例的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艾滋病防治中的职责和协调机制。
程序是法治的精髓,它既能保障机关行使权力,又能限制其滥用权力。未来的法律法规应更加注重程序的设置,以确保其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在以往的艾滋病防治中,各机关之间的协调存在不足,这使得原本需要多部门配合的工作往往集中在某一部门身上。立法应解决作为一个整体的宏观统筹和协调问题,建立清晰的职能划分、配合与制衡机制。
《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出台是我国在艾滋病防治方面的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我们也应看到,条例的实施还需要各级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有效执行,以确保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