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素瘤的放疗
在一般人眼中,肿瘤可能对放疗并不敏感,但在特定的情境下,放疗却展现出其独特且重要的治疗效果。尤其在处理一些特殊类型的肿瘤时,放疗的价值尤为突出。
对于骨转移和淋巴结清扫后出现的残留或复发灶,常规放疗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方式。而对于头颈部肿瘤患者,特别是那些处于I/II期临床的患者,采用立体适形放疗或调强放疗,往往能取得更好的治疗效果。这些治疗方法在特定的分割治疗情况下,对肿瘤的局部控制有着显著的效果。
以MD Anderson的一项研究为例,他们在1983-1992年间共治疗了174例头颈部高危复发的恶性黑色素瘤患者。这些患者接受了剂量为DT30Gy/6f/2.5w的放疗。经过中位随访35月,结果显示,5年的局部控制率高达88%,这一成果远超过既往的文献报道。对于淋巴结转移的数量,超过3个的患者与1-3个患者的5年生存率存在显著差异(23% vs 39%)。
而在脑转移方面,尤其是针对恶性黑色素瘤脑转移的患者,全脑放疗的效果并不理想,剂量通常为30GY/10f/2w,中位生存期仅为3.6-4.8个月。立体定向放疗(如X刀或γ刀)在治疗这类患者时表现出较好的局控率,并能有效延长患者的生存期。通常,这种治疗方法更适用于1-3个病灶(通常不超过5个,对于超过5个的病灶可考虑结合全脑放疗和立体定向放疗)。例如,Radbill对51名患者的188个病灶进行的γ刀治疗显示,颅内病灶的局部控制率高达81%。
放疗虽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被忽视,但在处理特定类型的肿瘤时,却是一项重要的治疗手段。它能够为患者带来显著的生存优势,提高生活质量,为医学界在治疗肿瘤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对于那些需要接受放疗的患者来说,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和剂量是至关重要的,这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生的专业判断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