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的诊断标准及其对于生育风险的影响
高血压是指收缩压等于或高于140毫米汞柱和舒张压等于或高于90毫米汞柱。若家族中有高血压病史,个体发病的可能性更高,提示该病可能与遗传有关。
对于高血压患者而言,其生育风险主要体现在夫妇孕前长期服用降压药物,这可能导致精卵质量下降,男性性功能下降。对于女性患者,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会对其产生影响。慢性高血压在孕期最容易引发的严重合并症是继发性子痫前期、子痫,甚至出现HELLP综合征。
HELLP综合征的孕妇可能会出现一系列并发症,如胎盘早剥、DIC(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肾衰、肝破裂等,这些都会使产妇的死亡率增加。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对胎儿及围产儿也有不良影响,可能导致早产、流产、死产、胎儿宫内发育受限和围产儿死亡等问题。
对于女性患者而言,应在血压平稳后再考虑妊娠。对于严重慢性高血压患者,特别是那些伴有心、肾或功能不全或年龄大于35岁的人群,不宜妊娠。孕期应严密监测血压波动情况,定期产检,关注孕妇自觉症状、血压变化、尿蛋白情况等。孕34周后,每周应进行胎心监护。主要的治疗手段包括卧床休息、低盐饮食、镇静降压等。一旦发现子痫前期症状,应立即住院治疗。
对于孕妇使用的降压药物,甲基多巴、硝苯地平、拉贝洛尔、硫酸镁等药物是较为安全的选择,对胎儿无不良作用。而利尿剂则应该尽量少用,因为它会减少母体血容量,可能会带来不良围产儿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