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腹泻 不宜用的药物
在儿科疾病中,腹泻是常见的病症之一。对于小儿腹泻的治疗,临床上有众多药物可供选择,其中包括功能性止泻药、抗菌药、抗病、肠粘膜保护剂以及微生态调节剂等。尽管这些药物在治疗腹泻方面有一定疗效,但是对于尚未发育完全的小儿来说,并非所有药物都适宜使用。为此,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哪些药物不宜用于小儿腹泻,以便药店营业员在推荐给年轻父母时能够明确告知其利害关系。
易蒙停(洛哌丁胺)是一种适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泻的药物。由于其对低龄儿童可能产生不良反应,如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等,以及曾有新生儿用药致死的报道,因此国内外均限制其用于低龄儿童,我国规定5岁以下儿童禁用。
复方地芬诺酯(复方苯乙)也是一种常用的腹泻治疗药物。国内外有报道应用该药导致小儿中毒甚至死亡,死亡病例主要集中在小于两岁的婴幼儿。该药物在小儿用药剂量上至今尚无统一标准,因此两岁以下的儿童应被严格禁止使用,两岁以上的儿童在使用时需要慎重并严格控制用药剂量。
氟哌酸(诺氟沙星)是一种对胃肠炎、菌痢等疾病有良好疗效的药物,但对12岁以下的小儿不宜选用。因其及其同类(喹诺酮类)药物有引起骨病变的可能。
四环素类药物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对感染性腹泻有一定疗效。这类药物可能导致恒齿感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因此8岁以下的儿童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
药用炭是一种能吸附有毒与无毒刺激物的药物,从而减轻对肠壁的刺激并起到止泻作用。但由于其吸附作用强大且无选择性,长期应用可能影响消化酶的活性,因此3岁以下小儿腹泻或时,禁止长期应用。
作为父母,在面对小儿腹泻时应该谨慎选择药物。在药店购买药物时,药店营业员有责任告知药物的适用人群和注意事项。希望每位父母都能为孩子的健康着想,谨慎选择药物。也希望药店营业员在推荐药物时能够充分了解药物的特点和适用人群,为每位顾客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