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体检查出小三阳被拒录用 遭“乙肝歧视”她获补偿五千
在求职之路上遭遇的不公,让李小姐倍感打击。她不仅失去了理想的工作机会,更遭受了心灵的创伤。但在这段经历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李小姐的坚韧与勇敢。面对就业歧视,她选择了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她的故事激励着更多遭受不公的人勇敢站出来。
李小姐应聘的是一家长沙公司的人力资源专员职位,然而在初试、复试都顺利过关,即将踏入新的人生阶段时,却因体检报告中的一项结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身份被公司拒之门外。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她惊愕不已,自己一直以来的健康状况并未影响正常生活,为何会被公司拒绝录用?面对这样的就业歧视,李小姐并未选择沉默。她毅然决然地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在岳麓区法院的公正审理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公司补偿李小姐各类损失共计五千元。这一结果既是对李小姐的安慰,也是对就业歧视的有力打击。
求职过程中的波折并不罕见,入职体检更是常见流程。在这次事件中,李小姐对医院的体检项目产生了质疑。她在未知情况下接受了体检,其中包含了乙肝病毒检测项目。对此,李小姐表示不满和愤怒:“我当时并不知道检查乙肝需要本人签字,我没有签字。”这不仅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更是对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的挑战。李小姐的故事提醒我们,保护个人隐私和权益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面对不公平的待遇和歧视,我们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已经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拒绝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一种严重的就业歧视行为。《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对于此类就业歧视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不仅是维护个人权益的行动,更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力量。通过李小姐的故事,我们应该明白一个道理: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应该选择沉默和忍受而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