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种乙肝疫苗有四条标准
晨报消息传来,一项面向全市儿童的福利政策正式落地:15岁以下儿童可以免费补种疫苗。这一消息引起了广大市民的热烈反响,纷纷致电咨询关于补种乙肝疫苗的具体事宜。针对市民的关切,记者特地采访了市防疫站的工作人员。
据了解,此次补种活动自三月份起全面启动。补种对象涵盖了烟台市辖区内(包括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但仅限于那些未曾全程接种过乙肝疫苗的儿童。对于那些已经在规定时间内接种过三次乙肝疫苗的孩子,此次活动则不再适用。
防疫站的工作人员特别指出,补种所需的疫苗及注射器均由省疾控中心统一调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199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间出生的儿童,需收取每针次1.5元的劳务费,而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则完全免费。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儿童健康的重视,也充分展现了社会的关爱。
为了确保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家长需积极配合学校和当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儿童摸底调查工作。只有准确了解哪些儿童需要补种疫苗,才能确保所有儿童都能得到全程接种乙肝疫苗的机会。补种的地点设在各预防接种门诊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根据省卫生厅和教育厅的通知,除了乙肝疫苗外,还将对8个月至15岁的儿童开展腮腺炎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由于腮腺炎疫苗属于二类疫苗,属于自费且自愿接种的范畴,家长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给孩子接种。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市民可以就近咨询当地的接种门诊。值得一提的是,判定孩子是否接种过乙肝疫苗的标准有四个维度:一是查看儿童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二是根据预防接种门诊的原始登记;三是依据家长对疫苗接种的回忆或相关发票;四是对于没有任何证据且家长无法明确回忆的情况,视为未接种,属于本次接种对象。这项政策的实施无疑为全市的儿童健康保障注入了新的活力,期望家长们能够积极参与,为孩子的健康护航。 (实习编辑:李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