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常识:网瘾是否等于精神病
未知领域:网络成瘾不等于精神病,新标准重塑认知
中国首部《网络临床诊断标准》的出台,像一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了层层波澜。这个标准的诞生并没有像其制定者预期的那样,结束长期以来医学界对于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争议,反而引发了更为广泛的讨论。
对于许多人来说,理解“网络成瘾”这一概念本身就具有挑战性。当我们听说网络成瘾被正式纳入精神病诊断和治疗的范畴时,难免会产生疑虑:迷恋网络怎么就变成了精神病呢?对此,牵头制定新标准的医学成瘾科主任陶然给出了明确的解释。
陶然主任指出,尽管网络成瘾被视为一种精神疾病,但患者并非社会所理解的“疯子”。他强调,精神疾病是一个广泛的范畴,包含了多种不同的疾病。就网络成瘾而言,它指的是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
新标准并不是简单地将所有长时间上网的人都归为网络成瘾者。陶然解释说,网络使用可分为正常使用、过度使用和网络成瘾三种情况,而要诊断为网络成瘾,必须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标准。
那么,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患有网络成瘾呢?新标准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其中,对网络有强烈的渴求或冲动感,减少或停止上网时出现烦躁、易激怒等症状是主要的标志。还包括上网时间不断延长、无法减少或停止上网、明知上网带来的危害但仍无法抵制诱惑、对其他事物的兴趣明显减少等症状。
陶然进一步指出,网络成瘾可能导致患者性格内向、自卑、与家人对抗以及其他精神心理问题。病程标准也作出了明确界定,平均每天非工作学习目的连续上网超过6小时,且符合症状标准3个月以上。
新标准的出台,不仅是为临床医学增加了新的病种,还为网络成瘾患者得到了科学有效的治疗途径。在陶然看来,80%的患者都可以通过治疗摆脱瘾病。这一标准为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希望,也为医学界提供了对网络成瘾进行深入研究的机会。
这一标准的诞生并非凭空想象,而是基于深入的实践和研究。总医院经过几年的临床实践和研究,从全国3000多例网络成瘾患者的临床资料中抽取了具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临床跟踪研究。陶然主任表示,这个标准是他们在对青少年进行长期观察和治疗后得出的结论。为了治疗网络成瘾者,总医院甚至创办了国内第一家网络成瘾诊疗基地。经过实习编辑张曼的梳理后发现内容更加丰富生动,也更加吸引读者的眼球和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理解这一医学标准的深层含义和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