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第一遭拒录 艾滋患者遭歧视获赔4.5万

皮肤病 2025-06-21 12:59皮肤病种类www.xiang120.com

艾滋歧视第一案当事人终获赔偿:打破歧视壁垒,呼唤社会公正

岁月流转,时光荏苒,但某些日子的印记,却永远镌刻在历史的篇章中。2013年1月22日,那一起引人注目的艾滋歧视第一案,以其深远的社会意义,成为了我国反歧视历程中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当事人终于拿到了4.5万元的赔偿款,也成为了我国因艾滋被歧视获赔第一人。

回溯到那个充满挑战的年份,当事人于12年6月报考了江西省进贤县某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经过层层选拔,他于7月、8月顺利通过了笔试与面试,并荣获了报考岗位的第一名。命运却在这个关键时刻捉弄了他。体检中查出为艾滋感染者,随之而来的,是冰冷的不予录用的通知。

面对这一不公的待遇,当事人并未选择沉默。他果断地拨打了反歧视公益热线 888 5148求助。这条热线,如同一个桥梁,迅速将他引荐给了华东地区反歧视公益机构南京天下公。这个机构致力于为广大弱势人群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包括咨询和诉讼援助。

南京天下公的主任程渊表示:“我们一直在努力推动反歧视事业,无论是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就业歧视案件,还是因性别、户籍限制导致的就业歧视,甚至是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遭受的歧视问题,我们都有所涉猎。这起艾滋歧视案件的成功处理,无疑为我们的反歧视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

而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也离不开我国反歧视立法的不断进步。专家刘小楠指出:“自《就业促进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国为受歧视的劳动者提供了起诉的权利。这样的诉讼案件对于保障受歧视者的诉讼权及平等就业权的落实至关重要。它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主张权利的渠道,更为我国反歧视领域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宝贵的案例,对全社会而言也是极好的科普和普法机会。”

这起案件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法律诉讼,更是对社会公正的一次呼唤。它提醒我们,每一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无论其身份、背景或是疾病。这起案件的胜利,是对每一个遭受歧视的人的鼓舞,也是对社会公正和进步的坚定信念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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