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腹泻不宜用哪些药物?
在儿科的诊疗中,治疗腹泻的药物种类繁多,有专门针对腹泻的功能性止泻药,以及针对病因的抗菌药、抗病等。这些药品在治疗腹泻时各有其独特的疗效,但在面对尚未发育成熟的小儿时,有些药物的使用需要特别谨慎。身为父母,在给孩子自行给药时,必须了解哪些药物是小儿腹泻不宜选用的。
易蒙停(洛哌丁胺)是一种适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急性腹泻的药物。由于其作用强烈,对于年龄较小的儿童可能产生如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等不良反应。甚至有新生儿因使用此药致死的报道,因此国内外均限制其用于低龄儿童。在我国,易蒙停的使用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禁止用于5岁以下儿童。
复方地芬诺酯(复方苯乙)是一种适用于急慢性功能性腹泻和慢性肠炎治疗的药品。因为其中含有的地芬诺酯对肠道的作用类似,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作用强烈。国内外有应用该药导致小儿中毒甚至死亡的报道,而且小儿用药剂量尚无统一标准。该药品禁止用于两岁以下的儿童,对于两岁以上的儿童也需要慎重使用,并严格控制药品剂量。
氟哌酸(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抗菌药,对于胃肠炎、菌痢等疾病有良好疗效。由于该药及其同类药物(喹诺酮类)有引起骨病变的可能,因此禁止用于12岁以下的儿童。
四环素类药物如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米诺环素(美满霉素)等也有很好的抗感染作用。但这类药物对8岁以下小儿的恒齿感染和牙釉质发育不良有不良影响,并能抑制骨生长,因此应避免给8岁以下儿童使用此类药物。
药用炭是一种具有吸附作用的药品,能吸附导致腹泻的多种有毒与无毒刺激物,从而起到止泻作用。但由于其吸附作用无选择性,对消化酶的生长活性也有影响,长期应用可能导致不良反应,因此禁止对3岁以下小儿腹泻长期应用。
身为父母,在孩子出现腹泻时,应该及时寻求医生的帮助,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给孩子自行给药时,一定要遵循医生的指导,避免使用不适合孩子年龄的药物。希望每位家长都能为孩子选择最合适的药品,确保孩子的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