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也陷致癌门 记住5禁忌健康使用
味精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调味品,尽管一直备受争议,但在许多菜肴中,它仍然是提升鲜味的关键元素。关于味精的使用,营养学家的警告也一直在耳边响起:使用需谨慎,过量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人们对于味精的疑虑并非无中生有。1992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调查发现,部分人对味精有过敏反应。更令人担忧的是,当温度超过120℃时,味精会生成一种致癌物质焦谷氨酸钠。通过小白鼠实验还发现,大量食用味精可能导致视网膜变薄。
对于味精的使用,我们需要格外注意。特别是在高温烹饪过程中,如使用微波炉高温加热或油炸食物时,容易产生焦谷氨酸钠。专家建议,最好在菜肴煮好后熄火后立即加入味精,以保持其鲜味,并避免产生有害物质。
我们还需要注意使用味精的五大禁忌:
1. 忌高温使用。高温时加入味精会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有害物质。实验证明,在70℃-90℃的温度下,味精的溶解度最好,因此最好在菜肴即将出锅时投放。
2. 忌低温使用。温度低时味精不易溶解,如果需要为凉菜提鲜,可以将味精用温开水化开,晾凉后浇在凉菜上。
3. 忌用于碱性食物。在碱性溶液中,味精会起化学变化,产生不良气味。烹制碱性食物时不宜使用味精。
4. 忌用于酸性食物。味精在酸性菜肴中不易溶解,酸度越高越不易溶解,效果也越差。
5. 忌投放过量。过量的味精会产生怪味,可能引发头痛、恶心、发热等症状。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过6克,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压、肾炎、水肿等疾病的患者应慎重食用。
虽然味精在烹饪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我们需要正确使用,注意其使用条件和限制。对于高温烹饪和特殊体质的人群来说,更应谨慎使用。在追求美味的也要关注健康,做到科学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