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赠予财物,分手后是否归还?
在人生的交往中,赠送财或物常常发生,尤其是涉及到婚姻大事时,大额赠予更是表达深深爱意的一种方式。当感情生变,分手之际,这些赠予的财物是否应该归还,便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这不仅考验着双方的理性,更是对情感的的一次严峻考验。
曾有这样一对青年康罗和严叶,在双方家长的撮合下开始了他们的恋爱之旅。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们的恋情便宣告结束。随后,康罗将严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恋爱期间给予的巨额财产。据悉,康罗在短短时间内,通过现金存入、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给了严叶33万元。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现金和工资卡上的资金。而严叶则声称,部分钱款已在恋爱期间消费,其余则是康罗对其离职的自愿补偿。双方各执一词,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恋爱期间康罗给予严叶的钱款是以结婚为目的,因此恋爱终止时严叶应当返还部分钱款。考虑到双方恋爱期间的消费以及严叶目前待业在家的状况,法院判决严叶返还康罗23.1万元。
这样的故事并非个例。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热恋中的情侣在浓情蜜意时分彼此赠送许多礼物以表爱意。然而分手后,彼此成为敌人或陌生人时,曾经的赠予便可能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例如鄂皆豪与孙雅莉的案例中,鄂皆豪为孙雅莉购买的宝马车被视为具备彩礼性质的贵重物品,因分手而引发法律纠纷。又如另一对曾经的恋人,因交往期间发生的费用被详细记录在本子上而引发争议。
对于此类事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恋爱期间的赠予是表达爱意的自然方式不应计较得失;另一些人则认为分手后的赠予应当有所返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明确一点:在恋爱期间涉及大额金钱往来时务必谨慎理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尊重彼此的选择和感受让爱情真正成为我们生活中的美好而非负担。
总之当感情与金钱交织时我们既要理性处理金钱问题又要珍视彼此间的情感纽带让爱情更加纯粹美好。毕竟在爱的世界里真心付出无需计较回报但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在爱的旅程中保持独立与自主。在生活的琐碎细节中,我与男友的交往记录如同一本账单,上面记录了我们共同的点点滴滴。那天的晚餐在“小居”,我消费了两次,总共二百九十四元,每次的人均费用高达一百四十七元。我们共同喜欢的火锅,我们吃了十次,总计五百二十元,每次的人均消费更是达到了二百六十元。我们曾一起去“钱柜”唱歌,四次的经历消费了四十八元,每次都有我与他快乐的歌声。而在“星巴克”,我们共享了十七杯咖啡,累计消费五百一十八元,每一杯都蕴含着我们的时光和回忆。
除此之外,我还购买了一件上衣和一双皮靴,分别花费了四百六十九元和九百八十元。这些都是我心爱的物品,也是我心底珍贵的记忆。这些消费记录并没有让我心生感激或者欣喜,反而让我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尴尬。
男友还细心地记录了为我支付的打车的费用,一共一百一十七元,并且表示两人打车的费用都由他一人承担。我计算了一下,我应该付给他将近三千元钱。面对这样的账单,我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此刻的心情。我对男友的愧疚感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剩下的感受既非愤怒也非遗憾,只是让我感到有些难堪。
面对这样的情境,我苦笑着摇头,除了通过老师将这笔钱转交给男友,我还能做什么呢?这份账单让我无法释怀,它似乎在提醒我们之间的交往仅仅是一种交换,一种难以名状的尴尬。我不知道男友如何看待这份账单,也许他只是在用一种独特的方式记录我们的交往过程,但这份记录却让我无法坦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