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妊娠期心脏病
妊娠期间,血液总量增加约30%~40%,伴随着心率的加快和每分钟心搏出量的提升。特别是在妊娠的第32至43周,这一增长达到顶峰,此时心脏的负担最为沉重。水钠的潴留、耗量的增加、子宫血管区含血量的提升、胎盘循环的形成以及因横膈上升导致的心脏位置改变等因素,都共同作用于这个逐渐加重的心脏负担。
分娩期间,心脏的负担更是明显增加。每次宫缩都会增加周围血循环的阻力和回心血量,约有300-500ml血液在宫缩时从宫壁进入中心循环,使心排出量增加约20%,平均动脉压升高约10%,进一步加重了左心室负荷。除此之外,腹肌与骨骼肌的收缩也会增加周围循环的阻力,再加上产时用力迸气,使得肺循环压力显著增高,腹压加大,内脏血液涌向心脏,心脏负担瞬间达到顶峰。
胎儿娩出后,子宫迅速缩小,血窦关闭,胎盘循环停止。但这一过程并非轻松无忧,因为大量原本存在于子宫血窦内的血液会突然进入血液循环,导致回心血急剧涌向心脏,有可能引发心衰。另一方面,腹内压的突然降低会导致大量血液滞留在内脏血管床中,回心血量严重减少,可能引发周围循环衰竭。产后1~2天内,组织内潴留的水分进入血液循环,进一步增加了心脏负荷。
在妊娠32周、分娩期及产后三天内,孕妇的心脏负荷最重,心脏病合并妊娠的孕妇在处理上需要特别小心。病情较轻且代偿功能良好的孕妇对胎儿的影响较小,但如果发生心衰,可能会导致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胎儿窘迫甚至死产等严重后果。
诊断妊娠合并心脏病并不困难。患者通常会有心慌气短等病史,妊娠后这些症状会加剧。在心前区可以听到杂音,严重者还可能出现奔马律或心房纤颤等。
对于患有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患者,治疗方法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病情严重,代偿功能在***以上,或者妊娠早期就发生心衰等特定情况,应设法终止妊娠。终止妊娠的方法视妊娠时间而定,如人流术、钳刮术等。对于心功能二级以下的患者,应加强产前检查,充分休息,避免重体力劳动,进低盐饮食,预防呼吸道感染等。对于出现心衰的患者应立即入院治疗。孕妇对毛地黄类药物的耐受性较差,用药时需要注意毒性反应。
对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孕妇进行妥善管理和治疗至关重要,以确保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