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谈判砍药价半数省份未落地 乙肝患者跨省买药
全新视界:药品谈判降价的民生关怀与挑战
7月28日是世界日,一个呼唤全球关注与行动的日子。今年,世界日的主题是“消除”,而在我国,这个日子更显得与众不同,因为据数据显示,我国有近7500万的慢性病毒者,这一现象不仅带来了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更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在这个背景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措施之一。
家住广州的赵琦是一位乙肝患者,她每月需要花费高额的费用购买抗乙肝病毒的药物。今年,她听说治疗慢性乙肝的一线药物替诺福韦酯经过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后降价了67%,这一消息让她充满期待。尽管国家卫计委要求各地在6月底前完成谈判药品与当地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但两个月过去了,赵琦仍然没能买到降价的药品。她不得不向朋友求助,在已经降价的省份购买药物。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是一场以“市场换药价”的谈判。针对缺乏市场竞争、价格居高不下的专利药或独家生产药,通过谈判降低药价,企业虽然价格上有所让步,但获得了医疗机构的优先采购和使用权,同时纳入医保体系,获得了更大的市场。这样的谈判对于像赵琦一样需要依靠高价药品控制病情的中国病人来说,本应是一个巨大的福音。
赵琦们困惑的是,降价政策的落地速度似乎比预期的慢了许多。截至7月21日,只有14个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这意味着,由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生产的替诺福韦酯只在这些省份开始降价,而在其他省份则仍然执行原价或者需要患者自行与生产企业议定采购价格。这无疑给赵琦和她的战友们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不便。
作为用药大省和医保大省的广东,其城乡居民医保已经整合,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全部由广东省人社厅一个部门主管。即便如此,赵琦仍然无法在广东买到降价的替诺福韦酯。这不仅反映出政策落地的困难,也反映出我国药品价格谈判和医保政策衔接方面仍存在诸多挑战。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无疑是一个多方共赢的举措,但如何确保这一政策的顺利实施、如何让更多的患者享受到这一福利、如何让医保政策更好地与药品价格谈判相衔接,仍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希望在未来,更多的省份能够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让更多的患者受益,真正实现药品价格谈判的初衷和目的。关于医保与谈判药品衔接的进展
尽管至今尚未有一项医保与谈判药品衔接完全落实,降价也无法落地,但新疆和广西等地的积极行动为患者带来了福音。
在新疆,从7月份开始,三种国家谈判药品埃克替尼、吉非替尼和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已经被正式纳入自治区级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目录。这对于非小细胞的参保参合患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好消息。他们将能够享受到这三种药品价格超过50%的降幅。
这一切的背后,是国家针对专利药、进口药价格高涨问题的积极应对。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多部委启动价格谈判制度,针对治疗乙肝、肺癌等疾病的专利药品进行谈判试点。今年5月,首批国家谈判药品结果公布,其中包括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等三种药品,降价幅度分别高达67%、54%和55%。
广西也积极跟进,将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为了尽快让新农合参合人员中的乙肝、肝癌患者受益,自治区卫计委要求各设区市制定新农合统筹基金具体支付流程和监管措施,并在6月底前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在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
这意味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诊疗需求,直接在网上按照国家公布的药品价格谈判结果采购药品。这对于广大患者来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福音。专利药、进口药价格昂贵一直是导致百姓“看病贵”的原因之一,而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的成功,充分体现了国家惠民的决心。
新疆和广西的积极行动,为广大患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我们期待更多的地区能够跟进,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药品价格降低带来的好处。